各有关学院: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豫毕指[2013]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文件要求,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本学院2013届未就业本专科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并填写附表,于2013年9月23日18时前将电子版(Excel表)发送至:jiuye301@126.com,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开元校区图书馆302室)。
招生就业处
2013年9月18日
附件列表:
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豫毕指〔201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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