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 财务处拟对每个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为配合财务处的检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表1(附件1)和表2(附件2)中“标红”部分填写完整。
2. 各单位务必于9月9日(下周一)下午18:00前将表1和表2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kjc@ haus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科技处324房间。
3. 财务处检查后将支出情况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9月18日之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经费支出情况等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于9月25日前交科技处。
4.文科学院的材料交至社科处。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对于瞒报、不报、严重差错、不负责任等行为给学校造成一定或严重影响的,科技处和财务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即学院和学科基地等)作出处理。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错误、停止课题经费使用、限制个人项目申报、适度减少所在单位项目申报数等处罚。对检查出项目有问题的,将视情况作出处理。对此项工作重视和做的比较好的单位将给与表扬。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 64231449
科技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