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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园内禁烧各种垃圾、落叶及农作物秸秆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9月29日 17:22   |   人气指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接洛阳市创建办通知,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3〕30号)精神,洛阳市将进行全市秋季禁烧专项检查。为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禁烧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对外形象,请校属各有关单位加强宣传培训,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校园环境管理工作,在校园内禁烧各种垃圾、落叶及农作物秸秆。保卫处将加强巡逻检查,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个人和相关管理单位,将在校内进行通报。

欧宝在线(中国)有限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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