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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23年11月30日 11:14   |   人气指数:

各有关教职工:

按照《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洛建〔2022〕77号)(附件1)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住房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按照《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洛建〔2022〕77号)规定,2018年6月21日以后我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以及2022年6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区(不含偃师、孟津)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三)未享受我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四)已经过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二、申请材料

(一)《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请人填写)。原件1份,电子版1份。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相关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五)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承诺书(附件3)。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六)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医疗保险缴存证明。原件1份。

(七)有效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商品房)或不动产登记证(二手房)或租房合同(购房人或租房人须为申请人本人)。原件交市房管局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一)住房补贴申请。申请人填写《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提交后勤保障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二)公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市房管局等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统一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相关程序复审、联审。

(四)结果反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联审情况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结果。

四、时间安排

集中办理时间如下:

12月11日——12日,请符合条件人员将《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所需材料交到提交后勤保障部审核、盖章。学校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五、其他

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64231042

地址:开元校区乾园3号楼103室

详情请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洛阳市人才引进住房补贴专栏查看。

后勤保障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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