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精神,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26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含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二、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14日-18日)
各学院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各教学实验室汇总表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致远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sysglk@haust.edu.cn。
各科研实验室汇总表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交科技处创新科(致远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kj_hetong@haust.edu.cn。
2.学校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4月19日-21日)
教务处、科技处会同保卫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院进行重点督查,形成《欧宝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按时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来校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5-6月)
省教育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整改和回头看阶段(2023年7-10月)
根据省教育厅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吕铁军 64235138
科技处联系人:刘 欢 64231781
本科生院(教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