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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23年03月29日 18:07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报送的项目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12:00点前。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三)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四)项目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每个项目一式一份,双面打印),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学院为单位,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请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2:00点前交到科技处324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发到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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