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及时学习领会最新评估要点,借鉴有效经验,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内涵和工作流程,做好自评自建和迎评工作,定于3月31日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培训地点
公教3区102(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审核评估各项目组组长、各学院教学院长、系主任、校督导、教务处全体人员。
四、会议安排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主讲专家 |
3月31日上午 8:30--10:30 |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新变化及 其审核要点 | 李志义 国家督学 国家级教学名师 沈阳化工大学原校长 |
10:30--12:00 |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解读与 实施要点 | 朱泓 原大连理工大学副校长 首轮审核评估和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研制的主要参与者 |
3月31日下午 14:00--15:30 |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评建实践 | 钱素平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成员 试点院校原常熟理工学院副校长 |
15:30--17:30 | 督导复查与合格评估最新发展 和关切 | 朱林生 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专家组成员 江苏理工学院党委书记 |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单位参会人员。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确因有事不能到会者向所在单位请假,将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条交至教务处综合科(致远楼414房间,电话64231447)。会后安排请假人员另行培训。
3.培训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4.做好个人防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